招聘公告 通化市海龙精神病医院 2024毕第(511)号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学历要求
影像医生:1人
岗位要求:年龄45周岁以下,专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影像专业,具有执业资格证。
检验士:1人
岗位要求:年龄45周岁以下,专科及以上学历,临床检验专业,具有执业资格证。
护士:2人
岗位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专科及以上学历,护理、护理学专业,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先天性、传染性等疾病)。
2、报名时本人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
3、凡与其他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或事实上的工作关系者,录取后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工作关系,且无其他人事、合同等纠纷。
4、提供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人员可在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8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通化市海龙精神病医院(梅河口市海龙镇)人事科报名,联系电话:15604355727.
2、报名方式
(1)应聘人员填写《通化市海龙精神病医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合同制员工报名表》
(2)复审时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人员提供的证件、履历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3、考试办法
本公告各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根据应聘人员所应聘的岗位进行面试。
4、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应聘。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
5、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纳入组织考察范围,考察内容主要为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情况。对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
6、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通化市海龙精神病医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7、聘用
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医院规章制度执行。
8、待遇
工资薪酬按照《通化市海龙精神病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9、咨询方式
邮箱:3836656384@qq.com
电话:15604355727
13321490755